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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生活|加拿大政府有意推行「全民基本收入」每月派錢,低收入人士先有份?


加拿大 全民基本收入

眾所周知,加拿大是高稅收福利國家,近年政府就有意推行「全民基本收入」政策,向低薪一族無條件派錢!


早在 10 月,政府就開始研究參議員 Kim Pate 提出在全國推行全民基本收入(universal basic income)的計劃提案, 也即是每月向國民提供一定金額作為收入,而且沒有任何工作要求,以確保人們能夠支付食物、住屋和衣服等基本必需品。


加拿大長期以來都有考慮實行全民基本收入,例如 2017年的時任安大略省省長 Kathleen Wynne 就開展了一項「安大略省基本收入試點項目(UBIP)」,計劃運行三年,為 Hamilton-Brant、Thunder Bay 和 Lindsay 地區的4,000 名居民提供每年高達16,989 加元的個人基本收入,或為夫婦提供高達24,027 加元的基本收入,家有殘疾人士更可每月額外獲得 500 加元生活津貼。


根據該項計劃的規定,參與者年齡必須界乎 18 歲至 64 歲之間,居住在上述地區之一,單身人士年收入低於 34,000 加元,夫妻年收入低於 48,000 加元。Kathleen Wynne 就著試點計劃解釋研究成果:「我們開始看到人們的生活和成果得到切實改善,包括增加就業和社區參與、提高入學率和提升健康— —尤其是心理健康。」然而,這個試點計畫於 2018 年被新當選的省政府取消,主要理由是成本過高。


2020 年隨著疫情肆虐,加拿大政府推出了加拿大緊急響應補助金 (CERB),為失業人士提供基本收入。來到新一年,生活成本持續上升,政府官員繼續討論這個議題,據國會預算官 Yves Giroux 2021年4月的估計,每年為低收入家庭提供近 17,000 加元的保障基本收入計劃,亦引起廣大市民的討論。有些人對計劃表示贊同,認為租金上升和通脹之下,每月有基本收入能幫助很多困苦的家庭,而且全民基本收入可避免人們被僱主剝削,淪為廉價勞動力。


有人支持自然有人反對,認為「全民基本收入」只會助長懶人「躺平」的風氣,對於辛勤工作以獲得高收入的市民並不公平,你又是否贊同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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